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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1:以神为求问吉凶的工具(士18:1-5)

但支派的五个探子请米迦家里的利未人帮助他们求问神,好使他们知道所行的道路通达不通达。其实这是多此一举的事情,因为在此之前,神已经通过约书亚为但支派划分了产业的范围。他们现在是越过原得的地界,按自己心中所喜欢的去行。无论他们是否求问神,都不是为了遵行神的旨意,而是为了使自己心安而已。


亮光2:假先知所行的只为讨人的喜悦(士18:6)

严格地说,米迦所立的利未人,并不具备担任祭司的资格,因为这一切并不是出于神的旨意。但显然,这个假祭司已经渐渐变得麻木,“适应”了自己的身份。他甚至在神面前冒失开口,轻轻忽忽地对探子说:“你们可以平平安安地去,你们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华面前的。”一个真正敬畏神的人,绝对不敢也不会为了讨人的喜悦,擅自奉神的名传递虚假的信息。


亮光3:活在自己里面不知神的旨意(士18:7-10)

五个探子回到弟兄们中间,便对他们说:“神已经将那地交在你们手中”。他们说这句话的根据是什么呢?一方面基于利未人的代言,一方面基于自己的欲望和判断。即使没有利未人的回应,他们也不会从自己定意的道路转回。当人活在自己里面的时候,是看不明神真正的旨意的,只会自欺欺人地使眼见的一切向自己的意愿靠拢。


亮光4:事奉的根基在于神(士18:11-20)

当初利未人与米迦达成协议,决定担当祭司的职分,出发点并不是神的呼召,而是生存的需要。在他眼中,祭司更像是一份可以糊口的职业。所以当但人问他:“作一家的祭司好?还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?”他自然会再次从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选择后者。信徒对神的事奉,不可凭外在条件的衡量,比如:更高的待遇或地位……乃是要基于神的感召和安排,在祂设定的位置发光发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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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5:他们眼中不怕神(士18:21-24)

当米迦发现神像与祭司被劫后,便与近邻们聚集起来,追赶但人,并与之发生争执。令人感叹的是,在这个事件中,所有人对自己所行的事都是理直气壮的。他们不觉得自己所行的有何不妥,或者有哪里违背了神的律法。正像罗马书3章所表述的:“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;他们眼中不怕神。”当我们对神的话语熟视无睹的时候,善恶便失去了绝对的标准。


亮光6:百姓中没有王的混乱局面(士18:25-26)

米迦见但人的势力比自己强盛,就转身回家了。这表明,他所要讨回的银像在他心中并不是至关重要的。也许,他正计划着回到家里重新再铸造一座像。圣灵之所以在经文中反复强调“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”,便是在暗示我们,在这种昏暗的历史背景下,百姓可能行出任何荒唐的事情来。


亮光7:以神的名义自欺(士18:27-31)

但人为自己设立那雕刻的像为敬拜对象,不是照着神所喜悦的,乃是照着自己所喜悦的。与其说他们在敬拜神,不如说在敬拜自己心中的私欲。今日的信徒若不警醒,也将陷入如此危机之中——打着侍奉神的旗号,追求自己所喜悦的财富、名利或是各样属世的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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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1:拿与偷(士17:1-2)

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,他拿了母亲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。他声称这不是偷,而是拿,但这只是他的狡辩而已。如果他拿钱的动机是坦然的,完全可以告知自己的母亲,显然他并没有这样做。米迦之所以将银钱交出来,是因惧怕母亲的咒诅临到自己身上。按当时的传统,人们对咒诅的能力深信不疑。米迦对咒诅的惧怕超过了对神的惧怕,足见其灵性的昏暗。


亮光2:利用神的名义(士17:3)

米迦的母亲以祝福中和了咒诅的危害,并解释自己之所以发出咒诅是因为她要将这银钱献给耶和华。但根据其之后的行为可以判断出,米迦的母亲也是在说谎,至少她并没有诚心向神献上所有的意思。她如此说,不过是以神的名义,使自己对金钱的看重变得更加顺理成章而已。我们的生命不可避免的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软弱,但我们却不能以神的名义合理化自己的软弱。


亮光3:律法的底线(士17:4-5)

米迦和他的母亲所行之事,不断触犯律法的底线。首先他们以银子雕刻成像,安置在米迦的屋内。这不仅违背了神所定的十诫,更是污秽了神的形象;其次,他们在自己家里私自设置神堂,丝毫没有分别为圣之心;更离谱的是,米迦竟然设立他自己的儿子为祭司,对神毫无敬畏可言。可悲的是,母子两的行为是当时以色列人信仰生活的缩影。圣灵借助一个典型的故事与我们对话,提醒我们引以为戒,免于沉沦。


亮光4:生命重心的倒塌(士17:6)

那时,以色列中没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。实际上,导致以色列人信仰生活如此混乱的根本原因,并不在于有没有君王的治理和约束,而在于他们失去了对神的敬畏和顺服。“各人任意而行”,这意味着,没有人将神放在心里,并以神为王,更不必说遵行神的律法行事了。简言之,当人心中失去了神,便失去了生命的重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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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5:事奉不等同于职业(士17:7-10)

利未人曾被神分别,担当祭司的职分以及相应的圣所服侍。不仅如此,神因顾念利未人的需要,曾在律法中规定百姓当以“出产的十分之一”供给利未人。这就意味着,事奉并不是一种可以被换取或者买卖的宗教性职业,乃是一种神圣的委派和担当。但在这里,米迦与利未人竟私下达成了职业性的协议,草率而荒唐,令人叹息。


亮光6:神是一切关系的核心(士17:11-12)

米迦对利未人说:“你可以住在我这里,我以你为父、为祭司。”但实际情况是,他看这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。他分派这个少年人作祭司,如同神分派一样……一切的关系都是错乱的。由此可知,神才是所有关系的起点。当人的心中失去神的时候,便找不到自己的位置。


亮光7:自欺的信仰(士17:13)

米迦对自己所安排的一切非常满意,似乎对未来充满了信心,便不由感慨道:“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,因为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。”可见,当人失去真理的标准,便会陷入到自欺之中,视违背律法的行为为热心,视神的任凭为蒙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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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1:致命的软弱(士16:1-3)

参孙到了迦萨,在那里看见一个妓女,就与她亲近。参孙的生命中,充斥着这种没有界限的交往。他并不在意对方是外邦的女子还是妓女,也就意味着他并不在乎神的旨意以及自己被赋予的使命。因为,人若爱世界,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。参孙一生都被眼目的情欲、肉体的情欲所左右。这种散漫与软弱,最终导致了他的死亡。


亮光2:对生命的破口不能掉以轻心(士16:4-5)

参孙喜爱大利拉,也许这种喜爱超越了之前的女子,但仍然与圣洁之爱不同,因此毫无根基。所以,相比参孙,大利拉更爱钱财,可见浅薄的爱是经不起利益诱惑的。这个女人自然也成为了非利士人辖制参孙的工具。魔鬼比我们更了解自己,知道通过什么切入点直击我们的软弱。因此,对于生命中的破口,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。


亮光3:愚妄人犯罪,以为戏耍(士16:6-12)

大利拉先后几次诓哄参孙,要套出可以制服他的方法,都以失败结束。其实,在第一次试探之后,参孙就应该意识到大利拉对他别有用心。但参孙似乎并不认为这是很严重的问题,反而视为玩笑,沉浸在其中。“通达人的智慧在乎明白己道……愚妄人犯罪,以为戏耍。”这话是不错的。当我们享受罪中之乐时,意志力、判断力便渐渐薄弱了,危机也随之悄然来临。


亮光4:跌倒不是在瞬间发生的(士16:13-16)

一个人的跌倒和败亡不是在一瞬间发生的,而是一点点积累,直至无法挽回。当大利拉第三次试探参孙的时候,他已经将自己置于死亡线的边缘——任由大利拉接触自己的发绺。参孙越来越肆无忌惮,在死亡的边缘徘徊,直至彻底落入陷阱。这使我们想起使徒的提醒:“务要谨守、警醒,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,如同吼叫的狮子,遍地游行,寻找可吞吃的人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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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5:参孙失败的根由(士16:17-19)

与其说是大利拉的引诱使参孙跌倒了,不如说参孙的失败是他自己咎由自取。约瑟也曾面临各样的试探与考验,但他在神面前守住了本心,最终赢得了神和人的尊重。两者的不同在于约瑟有强烈的分别为圣意识,他不将自己的心交给外邦人,只交托给神。而参孙毫无分别的概念,只求自己的喜悦,最终亲尝苦果。


亮光6:神离开自己的百姓(士16:20-22)

在最后一次试探中,非利士人知晓了参孙的致命弱点。此时,参孙还以为自己会像前几次一样,可以毫不费力地解决麻烦,却不知道神已经离开自己了。属神的人却不知道神是什么时候离开自己的,这是非常悲哀的。但这样的事情并不只会发生在参孙身上,也同样会发生在我们身上。当我们沉溺于世界无法自拔,便意味着自己与神的关系渐行渐远。


亮光7:客观的感召与主观的信仰(士16:23-31)

纵观参孙的一生,我们可以得到很多信仰教训。其中最令人感触的便是,一个人若只是被动地领受神所赐的使命,却没有主观地从内里生出甘愿的心,便无法享受与神同工的喜乐。就像参孙虽然被神预定为拿细耳人,但他自己却从未发自内心地接受这个身份,因此便无法活出拿细耳人的实际。神的感召重要,而信徒的回应也同样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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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1:毫无信心根基的婚姻(士15:1-2)

过了些日子之后,参孙向着妻子的怒气渐渐消退,便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,却不成想岳父已经把他的妻许配别人。在岳父看来,参孙当时突然离去,既已表示对妻子的弃绝,为了使女儿的羞耻得到遮盖,便速速将她归了参孙的同伴。通过这件事看出,这桩婚姻是不具有沟通基础的,一切都是凭着人的血气行事,毫无圣洁与盟约而言。


亮光2:参孙报复非利士人(士15:3-5)

岳父以及非利士人的做法彻底触动了参孙的怒气,伤害了他的自尊心。本来他就是只凭个人好恶行事的人,如今更没有什么理由能约束他不施行报复。对非利士人来说,在收割的时候禾稼被焚烧,无疑是极其严重的损失。由此,参孙与非利士人之间的仇恨逐渐加深了。神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,乃是为成就后来的拯救之事。


亮光3:以暴制暴的民族(士15:6-8)

因参孙的岳父草率地处理女儿的婚事,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。非利士人既已知道烧毁橄榄园的人是参孙,便迁怒于他岳父的一家,因为报复他们总比报复参孙更加容易。于是,非利士人上去,用火烧了妇人和他的父亲。从表面看,是因参孙的介入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;但从里面看,这本就是一个缺乏爱和怜悯的民族,即使没有参孙的介入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毫无恩德可言。


亮光4:百姓的无知(士15:9-12)

犹大人对非利士人与参孙截然相反的态度,让我们想起了当年在埃及为奴的以色列人。当神在他们中间兴起摩西为拯救者时,不但没有换来百姓的感谢,反而遭到了他们的抱怨。他们认为,在摩西没有出现之前,为奴的日子还是可以承受的,但摩西的到来改变了这“安稳”的现状,因此他们对自己的领袖心生恨恶。长时间安于罪恶的现实,会使人对善恶、敌友失去判断力,这才是令神更为痛心的地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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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5:灵性的昏暗(士15:13-14)

参孙虽然行事鲁莽,但是他从来没有伤害过自己的弟兄,反而在他们面前显出少有的顺服的态度。相比之下,百姓的作法何等无知和残忍。他们为讨好非利士人,竟然将参孙捆绑,并将其交托给辖制自己的敌人。参孙人性中少有的亮光,映衬出了百姓灵性的极度昏暗。他们不以自己所行的为羞耻,反以为荣。遗憾的是,今日的信徒也常常落入这样的试探。


亮光6:可怜之人的可悲之处(士15:15-17)

非利士人为了捉拿参孙,竟然聚集了一千多人。以一千多人对一个人,可见非利士人对参孙多么惧怕。但讽刺的是,以色列人竟然惧怕这群对参孙充满恐惧的人。他们甘愿受软弱的非利士的人辖制与差遣,也不寻求神的帮助或神大能者的拯救。试想一下,假如百姓能与参孙同仇敌忾,那么他们的命运将完全不同。


亮光7:软弱的器皿(士15:18-20)

能在一时间杀死一千人的参孙,却因口渴而倍感无奈。可见,再强大的人,在神面前都是有限的器皿。真正能将以色列人从苦海中拯救出来的,并不是哪个具体的人,或者哪件具体的事,而是在这一切之后所隐藏的神的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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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1:以法莲的骄傲(士12:1-3)

以法莲向耶弗他发抱怨的情景和他们曾经向基甸抱怨的情景很相似。按着耶弗他的说法,他并不是没有邀请以法莲人加入战斗,只是他们当时并没有伸手帮助。如今,胜局已定,他们又来争闹,足见其傲慢无礼、狭隘嫉妒的一面。以法莲原是被祝福的支派,但神的祝福并不是为使人自高自大,乃是为使人善用自己的影响力,过荣神益人的生活。


亮光2:因骄傲招致灭亡(士12:4-6)

以法莲人的傲慢言行招致了基列人的怒气,因为他们挖苦基列人说:“你们基列人在以法莲、玛拿西中间,不过是以法莲逃亡的人。”以法莲人仗着自己所得的祝福、所拥有的社会地位,不把同为神百姓的弟兄放在眼里,因此得到神的管教。他们怎样嘲弄别人,自己就成了怎样的人,这是很讽刺的事情。这也是我们信仰的教训,无论何时,不可论断、贱待自己的弟兄。


亮光3:在软弱的人身上显出神的作为(士12:7-15)

耶弗他作以色列人的士师只有六年时间,应该算是所有士师中期限最短的一位。但这并不影响他在百姓心中的地位,也没有影响神对他的看重。从客观角度看,耶弗他是一个有很多缺失的人。无论是原生家庭、成长经历、社会地位或是人格特征,耶弗他都有很多不足之处。但神作为的伟大就在于,祂可以在软弱的人身上显出自己的荣耀来。这也是我们所有平凡之辈的安慰。


亮光4:百姓的麻木(士13:1)

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,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。令我们震惊的并不是神的狠心,不怀抱百姓如此之久,而是百姓的心竟然这般刚硬和麻木,四十年的时间未曾真正呼求神的帮助。这不是说百姓的忍耐力增强了,乃是因为他们的灵魂已经深深沉睡,对罪失去了敏感的心。在信仰生活中,比起罪的势力本身,更可怕的是我们安于罪恶的现实,失去了挣扎的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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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5:在低谷中遇见神(士13:2-7)

玛挪亚的妻子不怀孕,不生育。这对当时的女人来说,是非常蒙羞的一件事情。在世人眼中,她们是被人轻看、论断的存在。但就是这样一个卑微的女人,竟然被神看见了,将生养的祝福赐给她。不仅如此,神又将一项伟大的使命交托给这个蒙羞的家庭——借她所生的儿子将以色列百姓从仇敌的手中救出来。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,常常在最低谷处见到了神。


亮光6:谦卑的心灵蒙神的眷顾(士13:8-14)

玛挪亚在众百姓中间,也许并不算一个多么出众的人物,但他却有一颗敬畏神的虔诚之心。当他从妻子听闻了有关神使者的经历后,非但没有怀疑这个事实,还主动向神寻求带领。这是非常美好、谦卑的信仰姿态。他因着自己的虔诚,便得着了神的应允。可见,愚钝并不是阻碍我们经历神的关键因素,骄傲才是。一颗谦卑寻求神的心,终必得到神的眷顾。


亮光7:神所赐的意念是平安的意念(士13:15-25)

当耶和华的使者不再向玛挪亚和他的妻子显现后,他们才意识到自己所见到的是神。当得知这一事实后,他们的第一反应便是“我们必要死,因为看见了神。”他们之所以这样判断,是因为深知自己是卑污的罪人,而神是圣洁公义的至高者。然而,这并不是神的本意,因为祂不是暴君,乃是有恩慈有怜悯有公义的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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