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读经亮光】申命记21章1-23节
亮光1:赎罪的礼(申21:1-5)
百姓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,不知道凶手是谁,将由最近的城邑来行代赎的礼。这并不意味着杀人犯就在与死尸最近的城邑。只是,与死尸最相近的城邑,由被杀的尸体引起的不洁净必会最多,行凶的可能性也最大。因此,他们有义务表明借赎罪的礼除去罪对地的污染。
亮光2:耶稣基督的代赎(申21:6-8)
虽然人不能确定凶手是谁,但作为命运共同体,每个人都与这罪有份。这赎罪仪式虽与祭坛献祭方式不同,但在百姓的心目中,却仍然是赎罪祭。这个仪式告诉我们,只有血债血偿才能满足神之公义。这代赎的律法预表了以无瑕疵之生命,代赎人类之罪的耶稣基督的事工。
亮光3:行耶和华看为正的事(申21:9)
在以色列的文化中,百姓的祸福都是以共同体的形式存在的。整个民族作为一个整体,要负起罪行的责任。文中长老为百姓所献的祭,正是基于此。他们借实际的行动,向神表达了敬畏之心,这正是耶和华所喜悦的。他们行耶和华看为正的事,流无辜血的罪便可以从他们中间除掉。
亮光4:永不再作奴仆(申21:10-14)
神允许百姓娶女战俘为妻,但在正式成婚之前,女人需要完成一套礼仪。这礼仪帮女人表明自己已脱离旧俗,并完成了身份与地位的转换——由被掳之人转变为神的百姓。这种转化是一次性完成的,一旦成为神的百姓就没有理由再作奴仆。正如,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一旦确定,就永远脱离了奴仆的身份。
亮光5:长子权的确立(申21:15-17)
长子是头生的,是属于神的。虽然从表面上看,确定长子是百姓的家事,但人却不可以凭自己的好恶随意而行。诸多历史事件说明,长子权的确定是非常严肃的事情,甚至会影响到全民族的命运。神的百姓要学习事事敬畏和顺服神的权柄,不可任凭自己的感情越过神的安排。
亮光6:父母是神权威的代表(申21:18-21)
十诫中第一条关于人伦的诫命便是“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长寿。”这是圣经中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,足见神对这条诫命的重视。父母是地上神的权柄的代表,人若挑衅父母的权柄,是不顺服神的间接表达。人污辱或轻看父母的权威,便是轻蔑神之权威,父母对此是不可以纵容的。
亮光7:咒诅与祝福(申21:22-23)
尸体本身是不洁净的,因此在圣洁之地迦南不能任其继续挂在木头上。被挂在天地之间的尸体,意味着在神的咒诅之下为天地所离弃。我们本是当死的,但主耶稣承当我们的罪,代替我们挂在木头上,承受罪的咒诅,才使我们逃出灵魂不能承受之重。
策划:经文亮光
文字:雅柔
录音:亮光团队同工
后期:亮光团队同工
编辑:大卫
监制:仰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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