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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1:对待奴仆的条例(出21:1-6)

神借助摩西,在百姓面前设立条例与典章,如同一部内容详尽的宪法,为百姓的生活设立了公义的标准。有关希伯来人奴仆的律例排在前面,神规定若有人买希伯来人作奴仆,六年为满期,第七年要释放他自由。古代任何一个法律都未曾出现如此宽待奴仆的法规。神希望百姓明白,本族人虽因各种原因被迫作了奴仆,但从本质上来讲他们首先是弟兄。


亮光2:为婢女发声(出21:7-11)

在古代,家长制占社会家庭制度的主体地位。由此,贫穷以及有债务艰难的家庭,其子女不可避免地被卖为奴仆。神顾念这些社会底层人,以律法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。如果主人选定她作为自己或者儿子的妻子,那么就要善待她;如果买方没有娶她们,也不可以随意卖给外人,乃是要许对方赎身。神为这些极其卑微的婢女发声,作她们的主。


亮光3:生命的避难所(出21:12-14)

打人以至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但有一种情况除外——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,乃是神交在他手中,神就会为这人设立逃城。过失杀人者,原本没有意愿要故意伤害人,神体谅这种特殊的情况。使那些虽有责任,但无过错而杀了人的人有生还的空间和新生的机会。


亮光4:律法的严肃性(出21:15-17)

旧约律法规定:打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;咒骂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这是关于悖逆儿女的律法。这里对打骂父母或咒诅父母的人所量定的刑罚是极重的。这里不仅体现了圣经对父母权威的尊重,更体现了神律法的严肃性。如此看来,我们如今能够安然居住,是蒙了主极大的遮盖与饶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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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光5:公平的原则(出21:18-27)

有人的地方,就会有利益冲突,进而会有相争相斗,这是堕落的世界无法越过的事实。因此,律法规定了打人至死或至残的情况,应该怎样处理。根据律法规定,针对不同的伤害情况都有相应的赔偿与惩罚。这是基于公平的原则,并非鼓励人以暴力或者报复的方式解决问题。


亮光6:人的生命至高(出21:28-32)

神曾在创世纪中规定,流人血、害人命的,无论是兽是人,都必追讨他的罪。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为神造人,是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的。伤害人的生命,就是在伤害神的形象。人的生命,远远超过游牧民眼中视为重要财产的牛的生命。


亮光7:有关牲畜的律例(出21:33-36)

如果有伤害了牛或其他牲畜的情况发生,则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。如果是因人的恶意造成的不幸,这是极大的罪恶,要受到惩罚。因疏忽而导致的不幸,不算为罪,但要承担其中的过失。正确处理因财产所起的纠纷,可以保证人际关系的稳定维系,因此神的律法未曾忽略对牲畜的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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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划:经文亮光
文字:雅柔
录音:亮光团队同工
后期:亮光团队同工
编辑:大卫
监制:仰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