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读经亮光】加拉太书3章1-29节
亮光1:十字架的确实性(加3:1-6)
律法是叫人知罪,本不能带人离开罪。唯有十字架的救恩,才能使人离开罪恶,寻得生命的出路。众所周知,十字架是罗马人残酷的刑具,但因着主耶稣挂在上面,所以这十字架赋予了救赎的意义和价值。我们作为神的儿女,从来没有怀疑过十字架的意义,因为这十字架是我们的荣耀,也是我们救赎的记号,更是我们信仰道路上的指引和方向。
亮光2:义人必因信得生(加3:7-14)
亚伯拉罕是我们所熟悉的信心之父,他之所以被称为信心之父,是因为他甘心顺从神的带领,离开本地,本族,父家,前往应许之地。当神试验他,要他献上来之不易的儿子以撒时,他毅然做出艰难选择,将以撒放在祭坛上,成就神的美意。最终,神没有取以撒的性命,反而夸奖亚伯拉罕的敬畏之心。同样的,当神要试验我们时,我们也当显出对神的信心与忠诚,因为这是神所喜悦的。
亮光3:律法是暂时的,应许却是永恒的(加3:15-18)
应许是神给我们的礼物,有了应许,我们就有了出路,有了应许,我们就有了努力的方向。而律法的目的并不是叫人得生,乃是叫人知罪,因为每个人都不能完成律法的责任。律法是通过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的,而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是直接的,没有中间人。所以,当我们紧紧抓住应许,就抓住了祝福,抓住了产业,抓住了丰盛的恩典。
亮光4:应许的福气从来不会缺席(加3:19-22)
创世记十二章一节至三节说“耶和华对亚伯兰说:“你要离开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为大国。我必赐福给你,叫你的名为大,你也要叫别人得福。为你祝福的,我必赐福与他;那咒诅你的,我必咒诅他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。”经文告诉我们,神的应许赐给那些有信心的人,愿意走出去的人,对神永不失望的人。亚伯拉罕选择跟随神的带领,我们深信这并不是他自己的力量,乃是神给他加力,借着神的手开了他属灵的眼睛,以至于他看到神伟大的荣耀和恩典,最终,踏出信心的一步,成为万国万民的祝福。
亮光5:律法引导我们,基督救赎我们(加3:23-25)
保罗清晰地告诉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,律法并不是一无是处,当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律法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训蒙的师傅,具备引导的作用,直到因信得救的理显明后,凡来到基督面前的人,都要因信得生。同样的,如今的我们不在律法以下,乃在恩典之中了。从此以后,我们不再受律法的辖制和捆绑,乃活在恩典与自由之中,因信得生。
亮光6:身份的改变源于救赎的恩典(加3:26-27)
正如保罗所说,我们不再是奴仆,乃是神的儿子了。这身份的改变是因基督救赎的大爱,若没有基督的大爱与怜悯,没有人可以重获自由,绝处逢生。原来我们是罪的奴仆,但如今我们是基督的仆人了。因为基督以宝血为重价,将我们从罪恶中赎买出来,使我们完全脱离奴役的日子,重获新生,得享福恩。
亮光7:福音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障碍(加3:28-29)
当人堕落犯罪后,不仅人与神的关系断开了,而且人与人之间也出现了隔阂。直到基督救恩做成的日子,人与神的关系得到恢复,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也被打破。同样的,当我们接受耶稣做我们个人救主的那一刻,我们的生命就发生了改变,内心的骄傲、自私、自负、诡诈一一被神除掉。然而,凡在基督里属神的人,也都不分你我,而是彼此合一,携手走天路,同饮生命的活水。
策划:经文亮光
文字:雅柔
录音:亮光团队同工
后期:亮光团队同工
编辑:大卫
监制:仰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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